報考·專區
國人部發[2007]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
為加強廣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廣告專業技術人員素質,適應廣告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對廣告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F將《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人 事 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 ○ ○ 七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適應廣告業發展需要,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機構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中從事廣告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廣告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和高級廣告師三個級別。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實行考試評價的方式;高級廣告師職業水平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五條 通過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相應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相應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
第六條 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按職責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 考 試
第七條 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 1次。
第八條 中國廣告協會負責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成立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和中國廣告協會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考務工作。
第九條 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指導中國廣告協會確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管理與組織實施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第十一條 助理廣告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廣告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二)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三)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相應增加 2年。
第十二條 廣告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6年;
(二)取得廣告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廣告學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廣告學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 2年;
(四)取得廣告學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廣告學專業博士學位;
取得其他專業上述學歷或者學位,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